市民來信
- 辦件標題:沒有社保孩子上學咨詢
- 內(nèi)容:沒有社保孩子上學的學校,有居住證
- 提交時間: 2025-04-27 09:22:47
來信回復(f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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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27 09:44:57
呂女士,您好! 根據(jù)《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(zhuǎn)發(fā)市教委等四部門關(guān)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》(滬府辦規(guī)〔2018〕5號)等要求,2025年,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(wù)教育的,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(nèi)《上海市居住證》或《居住登記憑證》,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: 第一種情形:持有效期內(nèi)《上海市居住證》,且一年內(nèi)(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)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(不含補繳); 第二種情形:持有效期內(nèi)《上海市居住證》,且連續(xù)3年(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)在街鎮(zhèn)社區(qū)事務(wù)受理服務(wù)中心辦妥靈活就業(yè)登記。咨詢電話:57412726。